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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有为对书法实质的概括

人民书画网  2022-05-11 10:21:22 阅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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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康有为曾将书法的实质概括为“形学”,刘熙载则视为“心学”,可谓各得书法之一端。魏晋以降,书法构成锺、卫二派,锺派经过王羲之的传承而大盛,终成中国书法史的主流,卫派则偃旗息鼓于历史烟尘之中。个中缘由,即与卫氏书派由于秉持古文传统而“重形”,终敌不过书法艺术日趋内化、与人文分别而成为“心学”的历史大潮。书法之成为“心学”,肇于刘汉,成于李唐,标志事情是柳公权对唐朝皇帝“用笔在心,心正则笔正”的“笔谏”。
  宋明理学家展开了唐代柳公权的“用笔在心,心正则笔正”的名论,有认识地建构起书法与人心的对应关系,正式树立起书法的“心学”传统。宋代程颢曾提出“某写字时甚敬,非是要字好,只此是学”,在这里,书法学习的“目的论”转化为“办法论”。宋明理学诸子于此发挥甚多,黄庭坚《觉民对问》云:“已若善篆,何自而手与笔俱正?曰:‘心正而已。’曰:‘然’。”朱熹说:“程子说‘吾作字甚敬,只此便是学’,这也能够收放心,非是要字好也。”陈献章论书法云:“以正吾心,以陶吾情,以调吾性,吾所以游于艺也。”王阳明说:“既非要字好,又何学也?乃知古人随时随事只在心上学,此心精明,字好亦在其中矣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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